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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2024-11-23 更新全民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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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迁了,她想收回十几年前卖给妹妹的房子,济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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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房屋的宅基地属于<span]
楼房建在农村,是上世纪80年代所造,比较简陋,一楼用于养猪,二楼用于居住。作为妹妹的唯一住房,在此后的十余年间,她和丈夫一起先后多次对房屋进行了改造、装潢。
2020年,姐姐得知自己曾经的房屋面临拆迁,便以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妹妹返还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房屋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本案房屋买卖并非发生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该合同应属无效。


既然合同无效,妹妹是不是应该将房屋还给姐姐呢?


我们一起来听听济川法庭员额法官凌鸿鹏的介绍——


涉案房屋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妹妹支付了购房款后实际入住,双方就该协议内容达成的合意系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经过十几年的修缮、居住,妹妹对房屋已具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在房屋面临拆迁、可能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时候,姐姐要求返还房屋,这一诉求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从尊重现状、维护交易稳定出发,法院依法驳回了姐姐的诉讼请求。


随着一纸判决,姐妹俩的感情或许不会再回到从前。难道真的是法院的判决让她们的亲情破碎的吗?其实,当“拆”字写在了墙上时,姐妹之情早就被冲淡了,诉讼,不过是她们亲情破碎的表现而已。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真情,多一些关爱。当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买卖和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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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懂我的人了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1-9-25 03:20:36
推荐 IP:江苏
怎么退,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要还有一份亲情。要就是不要脸,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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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咋咋的 花园长老 2021-9-23 16:44:47
推荐 IP:广东江门
一个“拆”字面前让人性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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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1-9-23 22:27:55
藤椅 IP:江苏
我觉得,姐姐按现在的市场价,把房屋收回,也无可厚非,不是姐姐的房子,妹妹也不可能有机会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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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1-9-23 22:31:37
板凳 IP:江苏
退一步海阔天空,能闹上法庭的。两家都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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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也没钱啊 来自手机 花园站友 2021-9-26 07:49:57
地板 IP:河北承德
Helen 发表于 2021-09-23 22:27
我觉得,姐姐按现在的市场价,把房屋收回,也无可厚非,不是姐姐的房子,妹妹也不可能有机会拆迁的。

知不知道什么叫诚信,要是房子成了危房这姐姐会不会来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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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水 花园长老 2021-9-26 09:21:49
7 IP:江苏苏州
Helen 发表于 2021-9-23 22:27
我觉得,姐姐按现在的市场价,把房屋收回,也无可厚非,不是姐姐的房子,妹妹也不可能有机会拆迁的。 ...

无可厚非个P,诚信呢?假设你10年前买的房子升值了,而且要拆迁了,开发商收回行不行?毕竟要不是开发商买地盖房子,你也没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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