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伸手碰阳光 于 2021-9-17 15:13 编辑
9月14日 国家能源局公布 全国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泰兴入选
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 有哪些建设要求 一起来看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提出:
国家能源局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
国家能源局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
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及时处理和纠正;要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
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地区政策执行、开发进度及电网接入、并网消纳情况的监管,确保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规范开展。
资料图
当前光伏发电产业已经是我国引领全球的重点产业之一,随着“光伏+”产业技术升级和模式创新,光伏发电逐渐走入平常百姓家。近年来,我市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能源变革趋势,强抓项目谋划、项目储备、项目引进、项目实施,推动光伏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浙江盛天能源等企业相继落户泰兴高新区,接长加粗了高新区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全力打造高效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后,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将迎来新一轮高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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