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黑老大”王在清的落网牵出背后一连串的受贿、腐败案,当地一股份行分行从原业务部经理、分行原副行长到分行原行长均被卷入其中。
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先后披露了两份关于前述股份行徐州分行两名银行员工受贿行为的刑事裁定书,使更多案件细节浮出水面。文书显示,王在清以代偿该分行不良贷款849万余元为条件,为其名下空壳公司获取了4000万元的贷款。
根据法院裁定,曾收受王在清贿赂的该分行原副行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十三万元;该分行原业务拓展三部总经理陈某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外,该分行原行长范某田早在2020年8月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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