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消除液化石油气过期报废钢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住建局在全市联合开展闲置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规范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闲置钢瓶的定义
闲置钢瓶是指长期未使用、未充装、可能临近或超过检验有效期、或已达报废年限、闲放在个人家庭或单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此类钢瓶若未妥善处置,可能因阀门锈蚀、余气泄漏等引发安全事故,或用户随意售卖导致“黑气瓶”流入不法市场。
规范处置流程
1.本次闲置钢瓶处置由我市液化气充装经营企业负责有偿回收,并指定专职送气工负责回收实施。
2.闲置钢瓶回收时,由专职送气人员现场扫码登记、现场称重余气、现场折算残值并支付,开具《闲置钢瓶有偿回收结算单》,送气工将回收的钢瓶及时送至液化气站分类处理。
3.如用户仍有钢瓶在用,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与我市瓶装液化气公司进行产权置换。送气工可在回收闲置钢瓶时同步受理产权置换工作。在用钢瓶的置换价格,可参考液化气钢瓶现行市场价格水平、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年平均折旧法计算:单只气瓶价格×(1-实际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2年)。具体置换事项,以我市瓶装液化气公司实施办法为准。
4.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瓶装液化气公司各充装站点不再充装任何非本单位产权的钢瓶,包括未实施产权置换的个人或单位托管钢瓶。
温馨提示
1.液化气钢瓶瓶口处有一个小方块二维码,手机微信扫一扫,显示绿码是有效瓶,显示黄码是长期未管理瓶,显示红码是过期或报废瓶,黄码和红码瓶都不能擅自再用,请您一定要交给指定的液化气公司妥善处理,千万不要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理。
2.我市液化气公司和送气工处理闲置钢瓶严格按照正规流程办理,请您仔细了解情况和识别,千万不要被冒充的“假送气工”诱惑上当受骗,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让闲置钢瓶流失到市场上“二次害人”。
3.安全无小事,你我有责任。请广大居民和“留守”老年人紧紧依靠村居、社区,积极配合闲置钢瓶规范处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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