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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公安反诈周报(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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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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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至3月20日,泰兴公安累计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起,其中:冒充客服诈骗4起,占比30.77%;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3起,占比23.08%;刷单返利诈骗、虚假服务诈骗各2起,各占比15.38%;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各1起,各占比7.69%。

二、辖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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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案件发生的主要镇街:延令街道6起,占比46.15%;济川街道、河失镇各2起,各占比15.38%;姚王街道、滨江镇、张桥镇各1起,各占比7.69%。

三、受骗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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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骗人员性别看,男性3人,女性10人,。从受骗人员年龄看,20-30岁1人,占比7.69%;30-40岁3人,占比23.08%;40-50岁4人,占比30.77%;50岁以上5人,占比38.46%。

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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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机关民警和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联系市民孙女士,谎称孙女士涉及一起拐卖儿童案,让其配合调查。孙女士听后一下子慌了神,询问对方如何配合。后对方以自证清白、验证资金等为由,骗孙女士向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损失共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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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实身份:凡自称公检法人员来电以“涉案”为由要求配合调查的,请立即挂断电话,并通过官方渠道(如110或当地派出所)核实身份,切勿轻信对方提供的“办案号码”。
2.不向“安全账户”转账: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或“验资账户”,任何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安全账户”的行为均为诈骗,切勿转账。
3.拒绝“秘密办案”:公检法人员不会以“涉密”为由要求到隐蔽场所通话或禁止联系亲友。若对方要求“保密”“不得告知他人”,或威胁“影响征信”“冻结资产”,均为诈骗话术,切勿照做。
4.警惕“多角色连环骗局”:诈骗分子常冒充多个部门(如网信办、公安局、检察院)层层施压,制造恐慌。遇此诈骗情形,务必保持警惕、冷静对待。

来源:泰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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