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扩围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以旧换新工作。对2025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如何申请补贴?
近日发布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等材料。申请材料可采取线上或现场等方式提交。
江苏明确,补贴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机制,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形成本地区资金拨付清单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及时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先申请先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予以收回。
多种补贴是否可重复享受?
江苏规定,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江苏要求各地加强风险防范。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我市正在优化细则,即将开始,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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