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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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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根据《指引》,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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