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保持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基础上新增禁放区: 姚王街道新增禁放区域:江平路以东、镇海南路以西、同德路以北、334省道以南,扩大范围区域约3平方公里(详见附件1)。
黄桥镇禁放区域:黄桥镇分黄河北、银杏路以南、老姜八线以西、姜黄河以东围合范围,范围区域约6平方公里(详见附件2)。
二、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不服从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举报电话:110。
三、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泰兴市滨江镇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扩大区域示意图》
附件:2.《泰兴市黄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