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分界镇2024年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负责集镇、副中心和村(社区)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为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四)分界镇户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分界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兴人才网(网址:https://www.txjob.com.cn/)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二)报名和资格审核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分界镇便民服务中心12、13号社保窗口。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3)《分界镇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4)经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4.报名注意事项:(1)拟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报名。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分界镇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5.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三)面谈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等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四)公示和聘用面谈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聘用单位将于面谈后5个工作日内在泰兴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协议。
五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时间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用工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分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73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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