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介绍,并发布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成果及发现物种更新情况。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尹荣尧、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蒋建兴、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张文阶、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邹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华晓皓、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李旭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陆嘉昂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晓曦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陈晓曦: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今天是我们“美丽江苏怎么看,我用数据告诉您”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023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指出,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江苏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重要一翼、长江经济带重要板块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强富美高”的内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美丽江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接下来,我们将以系列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用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充分展现江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成效,讲好发生在江苏大地上的美丽中国故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是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金雕、豹猫等多年未有记录的物种回归视野,东方白鹳、江豚等物种的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宝华玉兰、中华虎凤蝶等珍稀物种越发丰富繁多,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五年达到90%以上、去年达到93%,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生动注脚。值得一提的是,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中国角上,江苏是单独举办主题宣传日的省份之一,向世界讲述了江苏大地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和万物共复苏的生态文明实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得到各方面肯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的领导,一起对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介绍,并发布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成果及发现物种更新情况。
首先,请尹荣尧副厅长介绍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及成效。
尹荣尧: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分享江苏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做法和成效。首先,我代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向各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强调,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江苏平原广阔、通江达海、水网密布,长江横穿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太湖、洪泽湖分别是我国第三、第四大淡水湖,黄海海岸线近1000公里,是江、河、湖、海多点交汇聚集的典型平原水乡,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组分齐全。江苏拥有泗洪洪泽湖湿地、盐城湿地珍禽、大丰麋鹿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黄(渤)海候鸟栖息地,是我国东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宝库,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同时,江苏以全国1%的国土面积,承载着全国6%以上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0%以上的经济总量,国土空间开发强度高,资源环境负荷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江苏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寻求高强度开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平衡,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路径。去年6月,江苏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生态保护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新时期新阶段生态保护工作重点任务。这在全国当属首次,具有开创性、划时代意义。现如今,蓝天白云成为常态,绿水青山触目可及,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五年达到90%以上,良好生态环境已成为江苏百姓最有幸福感的公共产品。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我们着重围绕六个领域开展工作。
一、织牢“生态法网”,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
一是推动立法进程。从2020年开始,启动《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按计划将于今年底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先后制定修订了近20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包括《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遗传资源保护等诸多领域。二是完善体制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1+8+N”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政策框架,明确由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是注重规划引领。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美丽江苏”建设的总体要求,编制《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纲要(2023—2035年)》,印发后将为新时期新阶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指引和基本遵循。
二、摸清“生态家底”,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
一是率先开展本底调查。201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目前已有88%的县(市、区)全面完成调查任务,调查发现物种数更新至8842种,较2022年增加1939种,增长率超28%。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南方红豆杉等一批珍稀濒危物种,独花兰、野大豆、中华虎凤蝶等野生保护动植物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黄胸鹀、青头潜鸭等对生态环境变化敏感的指示物种数量有所增加,出现频率明显提高。二是逐步构建观测网络。按照“一横两纵+”格局,持续推动20个省级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建成3个国家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江苏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入选2022年全国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江苏建兴高速生物多样性(鸟类)观测站”今年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先进实践成果在全国宣传推广。三是强化科技成果支撑。持续研究高空遥感、环境DNA、AI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快观测手段多样化、观测过程智能化与观测数据集约化进程,加强生物多样性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四是制定发布名录清单。基于本底调查成果,发布了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和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精准监管。
三、当好“生态卫士”,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监管执法
首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3年,江苏在全国先行先试,创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出台《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配套政策。2018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率先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8大类407块8474平方公里的陆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林业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要求。其次,严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在严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2020年,省政府又划定了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构建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结合的生态空间格局,将22.49%的陆域面积严格保护起来,并通过配套实施调整、监管办法及评估细则,强化管理和考核,维护各种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空间。11个省级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推动各地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第三,严格生态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地面监测、现场核查等手段,持续开展生态问题监督。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疑似问题图斑开展核查,2017年以来共完成270个问题排查整改。去年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督专项行动,完成国家下发的27个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的排查整改。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四、扩大“生态分母”,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一是积极实施“山水工程”。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山水工程”,获中央财政奖补20亿元,总投资近60亿元。目前总体建设进度已经过半。其中,邵伯湖西湿地生态修复子项目入选首批“山水工程”13个典型案例。同时,省财政安排12亿元,在高淳、宜兴、金坛、贾汪等4个地区主动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试点,共实施5大类59个工程项目。二是探索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理念,对受污染、受损害、受破坏、受干扰的自然生态系统实施积极适度的人工干预,同时将点状区域串珠成链,构建“斑块—廊道—节点”多层级生态安全网络,初步构建“四带三区多点”的自然生态保护总体格局和“1+1+N”的制度保障体系,为生物栖息、繁衍和迁徙提供良好场所和通道。目前,已在吴中、溧阳、南通等8个地区启动第一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总投资14.9亿元。经初步评估,“生态岛”试验区项目实施在区域生态系统格局优化、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等方面产生明显效益。三是创新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利用自然净化降解能力,构建人类活动与生态空间的缓冲地带。目前,全省已建成67个、总面积约3230公顷的生态安全缓冲区,每年可削减COD 4325.4吨、氨氮489.4吨、总磷93.9吨、总氮562.2吨。通过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累计新增湿地约445公顷、林地约305公顷,有效提升了区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生物多样性水平。省财政分四批对其中31个项目下达奖补资金1.63亿元。四是大力支持EOD试点项目。2020年以来,共有11个EOD项目入选国家金融支持库,其中9个项目已完成授信,授信总额173.7亿元;30个EOD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总投资842.3亿元,其中11个项目已完成授信,授信总额200.9亿元。
五、转化“生态价值”,广泛汇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一是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注重生态保护典型案例的总结凝练和示范推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与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情况挂钩,2013年以来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202亿元,树立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价值导向。三是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7部配套文件、1部审理指南,构建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行先试的“1+7+1”整体框架。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443件,涉案总金额12.78亿元。四是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2023年以来,通过平台共组织793笔排污权交易,金额达3932万元。五是探索“生态+文旅”新模式。结合人文景观、地域特色,以长江“绿色脊梁”、南部“太湖明珠”、东部“美丽海湾”、中部“生态绿心”、北部“黄河故道”和大运河文化生态长廊等为线,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岛”试验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等实境生态文化载体为点,开展首批“美丽江苏”生态文化精品体验线路征集,设计打造多样化、高品质、沉浸式的“美丽江苏”生态文化精品体验线路。深度融合农业农村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建成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60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42个,形成了一批乡村品牌和集聚区,成为群众回归自然、治愈身心、度假休闲、寻觅乡愁的选择。
六、增强“生态意识”,丰富拓展生物多样性宣传途径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基于全省生物多样性物种特色,编辑出版科普读物《江苏省重点动植物保护物种图册》。省生态环境厅、新江苏·中国江苏网、“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联合推出“江苏物种日历”专栏,通过“一日一物种”的介绍方式,生动宣传江苏的美丽生物。二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每年举办“5.22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筹划“蔷薇花信”“我的窝谁做主”等系列活动,培育“万物复苏”“美丽精灵”等生物多样性宣传精品,在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建设生物多样性科教宣传基地,开发江苏省“生物多样性”、南通“生物脸谱”、泰州“泰美丽”等移动端软件,不断扩大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了解和参与途径。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上,成功举办中国角江苏边会,搭建“美丽江苏”线上展馆,通过循环播放宣传片、对话交流、展板等载体,向世界展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江苏探索和工作成果。加入“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地方政府联盟”,和浙江省共同启动落实环太湖“昆蒙框架”实施联盟,不断加强国内和国际传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主流化。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主流化长效机制,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进程,推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覆盖”,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水平,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让社会公众更加切身感受到“山美水美生物美,风清月明生态和”的“美丽江苏”。
在此,我再一次向各家媒体、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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