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对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
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
@泰州人
你的电动车上牌了吗?
泰州交警提醒:原悬挂临时信息牌、防盗备案号等车牌的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按照车辆类型、使用年限等情况,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主动前往车管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电动(轻便)摩托车上牌点
电动(轻便)摩托车
必须购买交强险
电动(轻便)摩托车投保点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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