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
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
民警符军、陈璇在汽车站安检口执勤时
发现一男旅客携带的行李箱存在异常
遂拦停该男子进行盘查
并依法检查其行李箱
打开一看
箱内装有两把锋利的弹簧刀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
该男子李某(化名)
当然上午到车站准备乘车前往外地务工
出发前将两把弹簧刀装在行李箱里
准备路上切水果用
不料经过汽车站安检口时
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
李某携带的两把弹簧刀均系管制刀具
目前
违法行为人李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①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
②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③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④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⑤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3、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4、术语说明:
• 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 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 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 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 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
• 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
• 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警察蜀黍提醒
当前,正值春运,各位出行的小伙伴,赶紧检查检查你的车辆和随身物品!若是不小心夹带了,赶紧将管制刀具清理出来,以免耽误了你的行程! 再次提醒:
遵纪守法,远离管制刀具,
对管制刀具 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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