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近期低温降雪天气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
受强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市出现寒潮、降雪和持续性低温天气,为维护低温降雪天气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全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单位要保持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价格基本稳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有虚假打折和虚假促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允许任何经营单位在低温降雪天气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四、全市各类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家政服务、快递、洗车场等服务行业,严格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在标价牌(价目表)上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全市客运、出租车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客运票价、出租车运价等价格政策,严禁趁低温降雪天气违规上调票价、车费或价外收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停车场收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严禁超标准收费。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希望相关经营单位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