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最新情况通告
在近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的
18大类食品791批次样品中
检出8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涉及泰州2家销售企业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冷冻饮品、糖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和饮料等18大类食品79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和饮料等8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
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毛火锅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扬州市广陵区魏景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州市泉山区鑫丰粮行销售的标称徐州青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大豆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舒哥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泗阳好运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消毒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门楼上海如海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如东鼎发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厨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莲藕(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淮安市淮阴区香飘缘小吃店使用的啤酒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州市澄联吉麦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连云港市灌云县四队镇欧旺超市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苏州稻山村苏帮菜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盐城市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销售的山东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标称常州金坛福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尹记餐馆使用的小碗(餐馆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新华市场水产区花爱萍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无锡曦旭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梧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市浦口区优海逛呲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宿迁市沭阳好又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丑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盐城市建湖买买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茴香豆(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徐州市铜山区卫兵鸭血粉丝店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常州市新北区汤庄谈亚兴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扬州市江都区华斯日杂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润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泰州市兴化市渝发园饭店使用的标称兴化市康泰餐具服务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二、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三、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量,是指1kg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毫克数(mg)。长期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破坏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影响人体肝脏功能,对人体健康也造成一定威胁。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抽提溶剂后,后续工艺没有有效去除,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机器、设备等引入。
四、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五、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七、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水产品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八、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九、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十、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十一、耗氧量(以O₂计)
耗氧量是用来间接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状况的综合指标之一,是包装饮用水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包装饮用水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水体受到有机物的污染;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企业生产过程中去除不到位;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生产企业滤膜更换不够及时。
十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十三、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三唑类杀菌剂,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有效防治黑星病,黑痘病、白腐病、斑点落叶病、白粉病、褐斑病、锈病、条锈病、赤霉病等,属低毒农药。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