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企业接待日暨政策宣讲(泰兴)专场活动
“我公司原来环评生产规模是年屠宰量4.5万头牛,属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但投产以来,公司年屠宰量仅5000-6000头,排污量大幅降低,今后生产规模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公司可否重新编制环评,降低排污许可管理等级?”
“我公司是一家铸造企业,目前原铸造产能办法已废止,公司技改项目可否通过审批?”
“我公司生产车间每天都会产生一点点危废,但每天入库比较麻烦,能否在车间内临时设一危废贮存点,待收集到一定量以后再入库?”
“我公司5月份递交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待变更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但2个多月过去了,仍未能获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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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市黄桥镇祁巷村组织了企业接待日暨政策宣讲(泰兴)专场活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霞率泰州、泰兴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我市部分园区、企业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详细解读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和《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14条政策措施》。在交流环节,企业代表、园区负责人围绕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现场环境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咨询,相关部门依据职能逐一进行回复,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并承诺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继续跟进,相关企业纷纷表示满意。
“环保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而优良的政务服务是企业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靠山’。”周海霞表示,作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我们既要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也要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难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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