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3〕3号),现将济川分校今年秋学期七年级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和姚王街道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2017级)。
招生办法
2023年我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招生工作启动前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到学校现场报名。
招生日程
7月19日,济川初中教育集团(济川分校)对外公布2023年招生入学方案。
7月21日~24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4日下午17:00。
7月25日~27日,学校进行网上审核。
7月29日~30日,线下审核,不具备线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到济川分校6号楼一楼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同时带齐下列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学生页”两页的复印件)
(2)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出生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卡(需提供纸质学籍卡和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5)新生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6)承诺书(现场填写)
8月2日~8日,对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9日~11日,符合本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济川校区6号楼一楼领取2023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同时现场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凡是线上报名通过的七年级新生,请家长带齐下列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学生页”两页的复印件)
(2)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出生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卡(需提供纸质学籍卡和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5)新生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6)承诺书(现场填写)
8月13日前,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监管数据导入到江苏省阳光招生监管平台。
8月21日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的学生进行补报。
施教区认定
施教区划分详见《关于泰兴镇各初中和小学学区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泰镇政发〔2010〕103号)、《关于调整泰兴市济川初中、洋思初中学区的意见》(济街发〔2011〕3号)、《2013年济川街道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济街发〔2013〕116号)、《2014年济川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济街发〔2014〕149号)、《关于城郊结合部几个新建住宅小区施教区划分的函》(济街发〔2014〕176号)、《2016年济川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济街发〔2016〕141号)、《2017年济川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济街发〔2017〕186号)、《关于做好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3〕3号),部分区域施教区按市政府相关协调意见确定。
附:济川校区施教区范围
北界线:自如泰运河与鼓楼北路交界处(鼓楼桥),沿如泰运河南侧向东延伸至两泰官河东侧,折向北(过如泰运河)沿两泰官河东侧至根思中路南侧,折向东至济川路西侧,再折向南至如泰运河南侧,再折向东至与东润路交界。
西界线:自如泰运河与鼓楼北路东侧交界处(鼓楼桥)向南至鼓楼中路北侧,再折向东至镇海门桥,再沿羌溪河东侧向南延伸,至澄江路北侧。
南界线:澄江路北侧(润泰路以西至羌溪河以东)。
东界线:自如泰运河与东润路交界处,沿东润路西侧向南至国庆东路,再沿国庆东路北侧向西延伸至润泰路,再沿润泰路西侧向南延伸至澄江路北侧。
(济川路以东,众安港以西,龙河路以南,如泰运河以北区域,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七年级新生入学时有一次选择至济川初中济川分校或实验初中文江分校就读的机会。)
*按政府相关协调意见:中陈、西陈、三前、三后、文岱五组、阳光五季、御景园可以选择到我校报名就读。
户籍房产认定
1.有效房产的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
(2)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和姚王街道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3)自2021年起,有效房产登记份额必须为100%,且一律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作为入学依据。
2.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其他固定住房(至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无固定住房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固定住房),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可以以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网上报名流程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备注:网上报名渠道将在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901438428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30
泰兴市济川初中教育集团济川分校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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