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垂钓等渔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以及泰兴海巡执法大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零点行动”。
6月6日晚 执法人员 集结在长江禁捕执法基地 “零点行动” 正式开始!
凌晨,在马甸闸附近水域,有一些市民正在垂钓,执法人员没有发现电、毒、炸鱼以及无证捕捞等违法行为。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使用丝网、手抛网等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长江泰兴段水域进行了巡逻检查,向商货船从业人员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传长江禁渔政策。
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高清视频监控、AI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高新技术和手段,快速、高效实现全天候高清视频监测。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周炳忠
高空瞭望系统24小时对泰兴长江沿岸进行实时巡查,目前共布点28个。长江禁捕以来,我市查处的长江渔业违法案件80%以上都是通过监控发现。
执法人员还重点巡查了如泰运河、古马干河等主要通江河道是否存在电、毒、炸鱼以及无证捕捞等违法行为。
凌晨两点,在新曲河新街段发现从事非法捕捞的当地村民叶某。叶某介绍,他晚上打完牌已经凌晨一点多,觉得没有人查,所以趁着夜色使用地笼网捕鱼。 执法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了渔具,对捕捞的小鱼现场放生。行动一直持续到7日凌晨3点。
法律小贴士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使用敲䑩、滩涂拍板、多层拦网、闸口套网、拦河罾、深水张网(长江)、地笼网、底扒网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行洪、排涝、送水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渔罾、渔簖等捕鱼设施;禁止在航道内设置碍航渔具。
针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专项执法“零点行动”将常态化进行。
●查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垂钓及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
●查处使用电、毒、炸鱼等禁用方法及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
●查处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三无"船舶涉渔行为。
零点行动 加大对长江干流、内河水域的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垂钓等渔业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 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泰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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