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区管国有公司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法务专员1名、工业会计3名。
各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
3.报考人员应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回避情形:
(1)公开招聘中,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回避。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31日。
2.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需准确填写《2023年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③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履历等证件(材料)。“岗位表”中关于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节点为2023年5月31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泰兴高新区管委会311办公室;
(2)网络报名:需将上述相关报名材料以一个PDF文件(用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tx.cdgyy@163.co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按类别设置,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在报名时可提出添加专业申请,待研究同意并公布后,应聘人员方可按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2:00。
(3)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所需准备材料:《2023年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招聘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并公告。
(三)考察、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四)公示、聘用
公示: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直接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驻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或使用。
四、薪酬待遇
公司副总经理:年薪不超过公司总经理薪酬总额的70%。
公司财务总监:年薪不超过公司总经理薪酬总额的70%。
公司法务专员:年薪15-20万元。
公司工业会计:年薪15-20万元。
根据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分配方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或使用资格。
咨询电话:0523-82761169;
监督电话:0523-80721802。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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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兴高新区区管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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