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小编就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有关热点问题
给大家作个解答
总共18个问题
分两期解答
今天解答10—18条
Q10 哪些情形需要进行复评估?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机构需要组织复评估;
(1)申请人对失能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估;
(2)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异议人反映的具体情况经承办机构核实,认为应该进行复评估的;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
Q11 经评估、公示,符合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A (1)选择居家亲情照护服务方式的,自《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结论通知书》出具次日可直接享受待遇。亲情照护待遇费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
(2)选择定点照护机构服务方式的,凭《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结论通知书》和杜会保障卡前往定点照护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按照选择的照护方式从登记之日起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Q12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A 经评估符合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居家照护或者接受定点照护机构的服务。根据失能人员选择的不同照护服务方式及服务项目和内容,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选择入住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8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医疗机构。
(2)选择入住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給养老服务机构。
(3)选择居家接受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照护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范围内,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12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定点照护机构,照护服务结算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照40元/人·天标准支付。
(4)选择居家接受亲情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亲情照护服务补助。亲情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发放至失能人员杜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
(5)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无论失能人员选择哪种服务方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统一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照护服务补助。照护服务补助按季发放至失能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银行账户上。超过以上标准的照护费用,由失能人员自行承担。
Q13 哪些情况下失能人员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A (1)失能人员死亡的;
(2)失能人员因病情好转或伤病康复等原因不再符合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
(3)失能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的;
(4)失能人员按政策规定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或政府补助的护理费用的;
(5)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护理费用的。
Q14 定点照护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内容有哪些?
A 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服务等项目。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一类服务项目14项、二类服务项目6项、三类服务项目8项。定点照护机构为居家的失能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应完成一类服务项目14项。
定点养老、残疾人托养机构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一类和二类服务项目共20项。定点医疗机构照护床位应为入住的失能人员完成全部三类服务项目共28项。
Q15 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如何变更照护方式?
A 失能人员可以按照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方式变更申请表》,到承办机构或定点照护机构变更照护服务方式。
Q16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成为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照护机构?
A 依法成立的具备从事长期照护服务条件的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能够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均可按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并经评估后纳入定点照护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Q17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是哪种经办服务模式?
A 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管理事务;
泰兴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具体承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负责长期失能人员失能评估、服务组织、服务质量控制等一系列长期护理保险具体事务。
Q18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A 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来源:泰兴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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