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列入《目录》的动物,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备受争议的狗不在名单之内。对此,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专门进行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有网友表示,吃狗肉虽作为自古以来的传统,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确实到了可以舍弃的时候。也有声音认为,吃不吃应当是个人自由,用“人类文明进步”之辞来禁食,有道德绑架之嫌。对此,你怎么看?狗肉该不该被禁食,一起聊聊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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