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10月17日0-24时发布,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南京市9例,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外省来苏闭环管理重点人员,2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无锡市2例,集中隔离点发现)。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南京市4例,1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3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徐州市6例,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1例为外省来苏闭环管理重点人员,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苏州市2例,南通市2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泰州市5例,2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3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新增出院病例5例(本土3例,境外输入2例),解除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13例(本土8例,境外输入5例)。
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详情由相关设区市发布。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120例(本土78例,境外输入42例),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284例(本土245例,境外输入3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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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轨迹公布! 10月17日0至24时,海陵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2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3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九龙镇振东社区,14日作为风险人员转入集中隔离点,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稻河湾小区,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系无症状感染者2同住人员,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新峰尚小区,16日核酸异常,17日报告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稻河湾小区,16日混管采样异常,单人单采,17日报告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居住或活动涉及北荟园小区、天达佳园、同济家园、稻河湾小区、碧桂园凤鸣雅苑、新峰尚小区、阳光瑞城、建工三村、招贤公寓、北仓东村、港华燃气公司、天仁公司(建工大厦)、迎江桥菜场、金凤凰大酒店、海舟公寓、顺欣气体、红云粮油、海光靓颖服饰、文峰超市(天达佳园旁),九龙镇魏楼百货商店、老糕包子铺、扬州老鹅卤菜店、艺彩广告、星光照相馆、国祥烟酒店。请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海陵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30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即时起,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九龙镇国祥烟酒店、星光照相馆,城东街道东苑公寓、玉笙水果店、好想来食品店(智堡路)、丁冯路雅泉浴室,城南街道万达金街解忧服装店二楼理发店、大师乐园(济川路店),城西街道江洲北路水果批发市场,城北街道金震锦泰手机卖场、西仓路永固标准店,城中街道高邮鱼汤面(打靶巷店)、百脑汇对面好想来食品店,京泰路街道玉堂花园、海曙颐园南区。
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海陵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29号)
10月16日0—24时,海陵区新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例。自10月12日发现首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以来,截至10月16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发现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3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管理。
上述人员居住或活动涉及城北街道北荟园小区、森园小区,城东街道茂业豪园、老东河六组、智堡小区,城西街道兴业小区、麒麟社区六组,京泰路街道朝晖锦苑小区、泰美园小区、东唐村十四组,九龙镇振东村等地点(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详见第25号、第28号通告)。请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主动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区上下迅速响应、全面动员,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大局。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及时联系社区(村),按规范程序前往就诊。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信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公布《海陵区管控期间
正常营业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好海陵区管控期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现将《海陵区管控期间正常营业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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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管控期间
正常营业零售药店名单》
居民可以根据公布的药店名称、地址选择就近购药,购药前请通过公布的药店联系电话进行沟通,确定选购药品、配送时间、价格、支付方式等,药店可以配送至小区卡口。居民领取药品时需遵守本小区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至小区卡口领取或由社区配送上门。
广大居民如发现恶意涨价及药品质量问题,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餐饮行业经营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采取以下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和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极简,暂停举办50人以上宴会。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餐饮单位须向经营场所所在村(居)、镇(街)逐级报备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承办。同时提供所有参加人员名单、健康码、行程码和连续3天核酸阴性证明。所有餐饮场所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不得接待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餐饮单位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同时严格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连续3天核酸阴性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
三、所有红码、黄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经营场所,一经发现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报告。
四、餐饮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持安全距离、环境通风、消毒消杀等系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备齐备足防疫物资。要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督促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按规定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五、倡导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提倡使用食品安全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
六、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餐饮单位或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上述事项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曝光 | 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案例
近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全区相关职能部门下沉一线,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现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案例。
1. 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万象城来虎餐饮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发现个别从业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3天3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自行停业整顿三天,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 区市场监管局对寺巷街道两家餐饮店(张亮麻辣烫和金陵地锅鸡)进行检查,发现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3天3检,没有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引导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核酸结果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自行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3. 区商务局对督查反馈万象城全季酒店和桔子酒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监督整改落实,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频次加强员工核酸检测管理,确保所有员工完成规定核酸检测,消毒记录要清晰完整(消毒方式消毒液配比浓度必须记载),手消毒剂要标注启用日期。对员工不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事实进行处罚,目前正在进行调查。
在此提醒: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各经营场所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场所码”应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加强场所(单位)“入口”管理。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发现“场所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验码通行的场所,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停业等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予以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健康江苏、微海陵、泰州高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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