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得宝 于 2022-8-26 17:49 编辑
泰兴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周永宏贪污案
8月26日上午,泰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泰兴市粮食储备库(2021年10月更名为泰兴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主任周永宏贪污一案。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庭在泰兴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进行,第一法庭实时视频同步。
我院协助市纪委监委组织泰兴市港口集团、泰兴农村商业银行百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周永宏利用担任原泰兴市粮食储备库主任的职务之便,伙同副主任、财务科长、会计等人(均另案处理),采用虚增粮食收购数量、将溢余粮冒充新粮购进等方式,套取单位公款并予以私分。被告人周永宏参与套取并私分公款人民币1081251.94元,分得人民币278200元。
被告人周永宏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当庭真诚悔罪,并表示认罪认罚。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所作的最后陈述,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已经完毕,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来源:泰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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