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对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自建输变电项目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两家公司,对自建输变电项目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自建输变电项目的等级为35KV,属于环评豁免,不在此次检查范围;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的110KV变电站工程、40万吨/年氢氧化钠溶液蒸发扩建项目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泰兴220KV新浦变扩建2变工程等三个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检查组现场委托泰州市科岺辐射防护监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两个220KV项目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内容进行检测,现场检测数据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检查组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强化企业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管,确保各类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处处长杨红军要求两家公司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辐射检测,消除核与辐射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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