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第1期 - 2024-11-25 更新全民话题

  • 便民服务
  • 关注我们
  • 社区新手

“两病”定点药店慢性病报销政策解答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伸手碰阳光 于 2022-4-25 19:55 编辑

01
实行“两病”定点药店管理


      为了进一步拓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的用药渠道,我市在各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将“两病”用药保障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两病”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1.jpg

02
实施对象


      我市已通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鉴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jpg

03
“两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


      文件规定:“两病”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暂定为我市国谈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如下)。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
3.png

04
如何办理职工医保“两病”鉴定?


      目前我市具有慢性病门诊鉴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中医院、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参保患者可以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和医保凭证到以上三家医院医保办申请鉴定。
4.jpg

05
“两病”参保患者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如何报销?


      已鉴定为“两病”慢性病的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在以上指定的“两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治疗“两病”的药品,报销政策如下:

5.png

来源:泰兴医保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