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0号)要求,为优化电子社保卡签发流程,全面做好我市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从2021年11月12日起,我市将正式上线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业务。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参保人已申领、补换的第三代社保卡,将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签发至“同步申领”渠道,经参保人本人同意后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2021年11月12日以后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实体社保卡制卡完成后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签发至“同步申领”渠道。
目前我市已开通“同步申领”的渠道包括:7家社保卡合作银行APP(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为能够给参保人提供灵活、便利的服务,我市将陆续开通其他“同步申领”渠道。
特此公告。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