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被查处
而且还无证驾驶?
泰兴一男子
为自己的“任性”行为
和“侥幸”心理
付出了代价
近日
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古宣线与229省道红绿灯路口附近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过程中
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驶入设卡点
执勤交警随即拦车检查
经检测
驾驶人毛某体内
酒精浓度含量为4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更惊讶的事情来了
你以为他仅仅是“酒驾”吗?
被查处时
毛某现场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
再经过查询、比对
民警发现
驾驶人毛某2016年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2018年,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也就是说
算上这次
毛某已经是
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而且这次还是无证驾驶
!!!
民警告诉小编,毛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在此
小编提醒广大驾驶人员
酒后开车不可取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否则
你还将面临高昂的
“违法成本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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