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泰兴市黄桥镇童蕾蓝天幼儿园建筑未独立设置,运动场地与幼儿园建筑分离,且无实体围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泰兴市教育局对该园2021年、2022年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泰教成〔2022〕11号、泰教成〔2023〕4号)。2023年8月28日,黄桥镇人民政府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对该园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停止办园”(泰黄政罚决教字〔2023〕2001号)。根据此处罚决定,该园必须停止办学行为,妥善处置后续事宜,并依法向登记部门办理相关证件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