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泰兴分中心相关负责人
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
进行了权威答复
问 家人已经缴纳了十几年的公积金不买房子能不能取出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有购房、建房、翻建、大修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享受低保或特困、被判刑、外来务工人员离开本市、身患残疾并离职、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连续两年未就业、出境定居、退休、死亡、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等22种情形之一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可参照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准备相关提取材料。
问 去年买的二手房,办理的纯商贷,能不能“商转公”?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资质的商业银行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目前泰兴市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有泰兴工行、泰兴建行、泰兴农行、泰兴中行、泰兴交行、泰兴南京银行、泰兴江苏银行、泰兴邮储、泰兴农商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靖江农商行正在筹备对接中。
此外,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如下:
1.全国范围内,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归还贷款1个月以上,且未处于逾期状态。
2.职工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必须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未使用该房屋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房屋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该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主体与商转公贷款借款主体必须完全一致(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婚前购房贷款、婚后房产增加配偶姓名并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外,此种情况下如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4.商业银行书面同意职工提前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并在本行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
5.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 19年老婆退休,今年自己也退休,但之前办理了按月还贷,以后要怎么还?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如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贷款余额,直接退休提取,提取款项内部转账偿还公积金贷款;如账户余额大于贷款余额,先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再办理退休提取,提取款项转入职工银行卡,该笔业务支持跨省通办。
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偿还每月的公积金贷款,可通过贷款银行的还款卡进行还款,还款日为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2月份平年为28号、闰年为29号)。10号和20号的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30号的还款日遇节假日提前。
如需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可在我市任一公积金窗口办理“柜面还款”业务,如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可就近在当地公积金窗口办理“跨省通办——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问 一个兄弟在香港购房,他父母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职工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2.二手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如为期房,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购房增值税发票。
3.购房所在地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满6个月的工作证明(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社保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或户籍证明;不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购房后满6个月的用水、用电或用气发票。
4.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问 本人在南京缴存的公积金要在泰兴买房,夫妻二人公积金商业组合贷。请问我的公积金什么时候逐月划扣?南京缴存的帐户什么时候代扣?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按月代扣。
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提取业务生效后,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当我市缴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当月月缴存额6倍时,账户自动转为委托扣划状态,在扣划日直接进行提取还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当月月缴存额3倍的余额。
其次,有关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政策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热线电话为025-12329。
问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转移分为本地转移和异地转移,本市转移的职工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转入地公积金窗口办理,如账户已封存,可在“泰州通APP或公积金个人网厅”线上申请;同时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也可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集中办理申请委托书》到窗口办理或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异地转入的职工需在泰州市范围内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提供原公积金名称、单位全称以及职工账号携带身份证到缴存地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也可委托单位代办或在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实名注册后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问 职工离职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1)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在符合离退休、女40岁男50岁人员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此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2)外来务工人员离泰,先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与所在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
(4)离退休提取和外来务工人员离泰提取,可登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泰州通”APP实名认证后进行办理。
问 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在泰州市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我市开设“跨省通办”专窗,推出“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包括: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等13项“跨省通办”业务。
申请人只需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提交缴存地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信息审查,然后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地中心发送申请,上传材料电子扫描件,待缴存地为申请人办理好额度提取即可。
问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1)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2)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必须符合我市贷款条件并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期限及所需材料均按照我市政策规定执行。
问 商转公贷款需要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吗?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不需要,泰兴商转公贷款采取带押转贷方式,无需职工全部或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问 商业住房贷款余额有1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80万元,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要将差额40万元还掉吗?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不需要,本次实施的商转公贷款允许职工商贷转组合贷款。
问 目前我市有几处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窗口?地址在哪里?办公时间是什么?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回复
泰兴市范围内共有3处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窗口:
(1)泰兴分中心公积金服务大厅:泰兴市国庆东路18-1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8、39号住房公积金窗口,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具体办公时间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3)黄桥便民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黄桥便民服务中心一楼24号住房公积金窗口,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具体办公时间根据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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