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戴”安全常在
“上路必戴”已经成为
大多数市民的共识和习惯
夏季天气闷热
不少市民图方便
不戴头盔的情况
又开始萌芽
针对此类行为
市公安交警大队
根据部局、省厅统一部署要求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
查处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现予以曝光
↓↓↓
姓名:李*
违法地点:黄桥镇如皋泰线(334省道)140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翁*婷
违法地点:黄桥镇如皋泰线(334省道)140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朱*章
违法地点:文昌戴王路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秦*芳
违法地点:泰常线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何*
违法地点:黄桥镇东进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张*英
违法地点:根思乡镇区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周*
违法地点:兴南路-济川路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
开展以来
我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
违法违规行为3360起
其中
不戴安全头盔1802起
驶入机动车道1230起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328起
通过整治
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得到进一步规范
处罚、曝光不是目的
让我们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共同做到
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