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养犬行为
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近期
公安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
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姓名:方**
查获日期:2023.8.7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元竹镇大元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王**
查获日期:2023.8.9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兴燕路
处罚结果:批评教育,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戴**
查获日期:2023.8.2
违法行为:未关狗笼
查获地点:新街镇倪浒村
处罚结果: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翟**
抓获日期:2023.8.10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石化新村
处罚结果:批评教育,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向**
抓获日期:2023.8.8
违法行为:未关狗笼
抓获地点:黄桥镇华溪一组
处罚结果: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孙**
抓获日期:2023.8.8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分界镇滕兴村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仍拒不改正,罚款50元 今年以来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巡查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698人次
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7份
罚款121人次
小编提醒 广大养犬市民要依法养犬,文明遛犬,携犬出户时一定要用狗绳牵在手上,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畜牧类犬由公安机关责令行为人在10天之内进行妥善处置,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不文明养犬行为:
(1)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2)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3)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4)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遛狗要牵绳,文明养犬
养犬要有爱犬精神
如发现无主犬、流浪犬
或不文明养犬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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