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我市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离婚+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一起案例,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等到结果了,给你们检察官添麻烦了。”电话那头,吴莉(化名)有些哽咽。近日,她拿到了法院送达的离婚判决书,如释重负。
说来有些曲折。李某与吴莉自由恋爱,2012年12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双方产生情感纠纷,两人关系不断恶化。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因家庭纠纷,李某多次对吴莉实施家庭暴力。2022年4月29日,吴莉诉讼至泰兴市法院请求与李某离婚。5月8日下午13时,李某因对吴莉提出离婚诉讼不满,在泰兴市某镇某村路边,持水果刀对吴莉捅刺,导致吴莉分别构成轻伤二级和重伤二级。
今年3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李某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泰兴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主动走访调查相关情况。了解到吴莉和女儿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生活陷入困境,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3月6日,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5月30日对吴莉发放司法救助金35000元。
泰兴市检察院还主动与该市妇联、教育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将吴莉信息共享至妇联,对吴莉女儿落实帮扶政策,优先纳入各项学校补助和资助范围,减免学杂费等。
5月31日,吴莉向泰兴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准予吴莉与李某离婚,婚生女由吴莉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自李某刑满释放之月后第七个月开始支付至女儿年满18岁为止。
日前,泰兴市检察院联合该市17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办法》推动多家单位不同的救助政策叠加,多元救助更有效地帮扶受困群众,切实维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来源:泰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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