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严肃督促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将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付至法院,特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令相关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你(单位)名下已查封未实际扣押到案的车辆交付至相关法院执行局,并与承办人联系,领取扣押车辆清单。
二、如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交付车辆,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
三、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上述车辆下落及其他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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