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泰兴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
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上午8点
在城区文江路与国庆路交叉口
交通开始繁忙
市民都养成好习惯
佩戴好头盔
文明有序驾驶
但有部分后座乘客
没有佩戴头盔
按照相关规定
交警对其进行了劝阻
交警 史辰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乘客须为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需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小孩子需使用安全座椅。”
电动自行车载人需注意:
目前,随着各省对未成年人乘坐电动自行车年龄限制的放宽,我市主要根据江苏省2020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来执行。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此外 城区不少路口
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等现象
较为突出
针对此类现象
交警在制止的同时
耐心劝告市民
纠正其不文明行为 越线停车有哪些危害?
一、对自身安全来说,越过停止线后,有些右转车辆特别是一些大型车辆右转时有视觉盲区,很容易被辗轧;
二、对通行秩序来说,非机动车越线等红灯,干扰了机动车右转,不利于交通畅通;
三、非机动车越过停止线等候红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共查处电动自行车
违法违规行为755起
其中
不戴安全头盔576起
驶入机动车道158起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1起
通过整治
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得到进一步规范
有效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的
交通事故发生
小编提醒
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
②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③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④电动自行车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⑤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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