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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赏金5000元!快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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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png
      本院在执行王伯余与陈立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伯余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悬赏保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微信图片_20230405154911.png
      被执行人:陈立新,男,汉族,1975年10月22日生,住泰兴市姚王街道鲁堡村二组、泰兴市新都花城怡景园33幢107室。

悬赏期限

      2023年3月31日——2024年3月1日

悬赏条件

      凡提供被执行人陈立新下落并协助本院成功控制的将获得悬赏金
5000元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

      丰法官0523—87991153

      刘法官15152982156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接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特别说明

      (一)仅提供线索,未能协助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或成功扣押车辆的不能获得悬赏金。

      (二)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三)举报人不能获得悬赏金的情形:

      1.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2.举报人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包括正式在编干警、聘用制人员以及在法院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3.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之便获得线索举报的;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5.依照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行为

      (四)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金的,不能获得悬赏金,事后查清的将追回悬赏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源:泰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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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黄色郁金香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3-4-5 23:44:02
沙发 IP:江苏泰州
科技都这么发达了,还需要这样找人。只要没躲到深山老林里,一般靠点手段都能找到的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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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少年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3-4-6 15:01:23
藤椅 IP:江苏
5000的诱惑力不够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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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马神车 花园护法 2023-4-6 17:02:07
板凳 IP:江苏泰州
为什么欠钱不还呢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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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风中的蒲公英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3-4-7 08:35:18
报纸 IP:江苏泰州
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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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城大姐大 来自手机 花园站友 2023-4-15 19:32:17
地板 IP:江苏泰州
共产党做事必须合理合法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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