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某凉茶店因在凉茶中违法添加布洛芬等西药成分,负责人陆某裕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陆某林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两名负责人还被判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据东莞市场监管局11月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陆某裕、陆某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陆某裕为东莞东城某凉茶店负责人。
天眼查公示的处罚信息还显示,两名当事人自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在莞城区罗沙市场一凉茶店(天眼查显示该企业2021年7月被注销)销售的自制凉茶中违法添加马来酸氯苯那敏、布洛芬、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等西药成分。上述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4月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陆某裕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陆某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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