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便民服务
  • 关注我们
  • 社区新手

疫情速报!江苏新增11+17!海陵本土确诊1例,无症状6例!

[复制链接]
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10月19日0-24时发布,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南京市8例,3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为外省来苏人员。南通市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连云港市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泰州市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南京市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徐州市3例,1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南通市7例,2例为社区筛查发现,5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泰州市6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韩国输入1例,意大利输入1例,均在南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6例。新增出院病例11例(本土7例,境外输入4例),解除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26例(本土24例,境外输入2例)。

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详情由相关设区市发布。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109例(本土71例,境外输入38例),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277例(本土235例,境外输入42例)。

一起来看看周边最新通告!

海陵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33号)


10月19日0至24时,海陵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轻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管理。

本土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城北街道赵公社区,1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北荟园,14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茂业豪园,1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北荟园,14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东苑公寓,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北荟园,14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北荟园,14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居住或活动涉及城北街道赵公社区、北山社区,城东街道东安社区,北荟园、北荟园菜场、花园半岛、凤鸣雅苑、东苑公寓、万达金街、雅泉浴室(丁冯路11号)、苏中批发市场水产区、南山寺垃圾中转站、东方花园北门子成面馆、世纪联华超市二店、项美健康肥胖管理店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时,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曝光 | 通报我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相关案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全区相关职能部门下沉一线,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对我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相关案例进行通报。

1. 区卫健委组织11个督查组深入各镇街对理发店关停状态、证照持有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大泗镇萍萍理发店、明珠街道书兰理发店、寺巷街道焦点美容美发存在营业现象,白马镇华娣理发店、明珠街道殷有娣理发店证照不全,正在立案查处。

2. 寺巷街道金陵地锅鸡店长未进行核酸检测3天3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劝告,要求该经营户当场关停;次日,该经营户报告区市场监管局,整改到位要求复查。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最新防疫规定,要求设置专人测温和查验双码,凡进必扫,凡扫必查,查验是否连续三天核酸阴性进行整改。

3. 凤凰街道深夜烧烤店,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3天3检;凤凰街道魔碳海鲜烧烤店,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3天3检,店内未见场所码、测温枪,没有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查验24小时核酸结果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责令两家店铺自行停业整顿三天。

4. 区商务局在检查中发现有4家单位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且整改不到位,检查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会同属地予以查处。对徐卫百货店、老蔡生鲜处以停业整改,对高港区云尚便利店、晨浩水果超市提出警示,给予书面训诫。

在此提醒: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各经营场所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场所码”应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加强场所(单位)“入口”管理。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发现“场所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验码通行的场所,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停业等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予以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健康江苏、微海陵、泰州高新发布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