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10月18日0-24时发布,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南京市2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例(南京市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徐州市6例,1例为重点区域筛查发现,5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南通市4例,2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泰州市8例,1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7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韩国输入,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南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新增出院病例16例(本土13例,境外输入3例),解除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23例(本土20例,境外输入3例)。
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详情由相关设区市发布。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107例(本土67例,境外输入40例),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284例(本土246例,境外输入38例)。
一起来看看周边最新消息 海陵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32号)
10月18日0至24时,海陵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1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6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茂业豪园,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集中隔离发现,姜堰区人,暂居城北街道彩衣社区,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花园半岛,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集中隔离发现,华港镇人,暂居城北街道彩衣社区,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重点人员筛查发现,居住于森园小区,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海曙颐园,17日报告阳性,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集中隔离发现,居住于玉堂花园,1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报告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居住或活动涉及森园小区、稻河湾小区、莲花四区、海曙颐园、北荟园、茂业豪园、苏房佳园、城北街道北山社区、彩衣社区、华丰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扬桥菜场、茂业百货公司、米洛可诗蛋糕茂业百货店、书香世家、苏果超市鹏欣丽都店。请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时,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7号通告
2022年10月16日0时-17日24时,我区发现3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2系同一家庭成员,16日开始集中隔离,当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3,16日开始集中隔离,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名无症状感染者已分别于发现当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目前情况平稳。经流调,10月8日以来,3名无症状感染者在我区活动轨迹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感染者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现
10月8日
10:15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天添乐超市
13:56交通银行明珠支行
15:30明珠花园小区北门菜鸟驿站
10月9日
16:28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0日
15:00 明珠花园小区北门菜鸟驿站
16:28 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1日
07:00 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天意早点店
15:03 明珠药房
10月12日
07:00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对面富记顺龙虾店
14:55明珠花园小区北门菜鸟驿站
23:02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3日
12:46明珠花园小区北门菜鸟驿站
18:14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4日
18:09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5日
18:00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感染者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现
10月8日
10:15明珠小区北门天添乐超市
10月9日
16:28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2日
23:02 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3日
18:16 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4日
18:09 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5日
18:00 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感染者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现
10月10日
9:32 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天添乐超市
10月12日
14:37明珠花园小区门口萍萍理发店
16:59明珠小区26号楼401车库(淘菜菜)
23:02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3日
13:15明珠小区26号楼401车库(淘菜菜)
18:35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4日
9:02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天添乐超市购物
18:48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10月15日
10:31明珠花园小区北门天添乐超市
19:30明珠花园小区社区北广场核酸采样点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区人员请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规模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警方提醒
疫情期间
如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警方一一为你解读
↓↓↓↓
1、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2、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3、出门不戴口罩,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承担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10、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12、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营者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理,情节较重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若乱扔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是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4、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5、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室、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6、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按《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17、伪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逃避正常检查,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造假者如果身体健康而只是持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其它行政处罚;但如果存在多次要求他人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逃避正常检查的行为,以及如果最终检测证明其是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来源:微海陵、泰州高新发布、平安海陵、泰州高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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