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上泰兴 于 2022-9-13 17:54 编辑
根据《关于印发<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医保〔2022〕33号)文件要求,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焦丽等3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失能评估及核查,达到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承办机构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23-87605105/0523-87605660。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承办机构:泰兴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3日
附件: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来源:泰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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