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纪委监委对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科科长羊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羊国华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贪图私利,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羊国华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兴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羊国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职务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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