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色郁金香 于 2022-5-23 09:59 编辑
2020年3月22日下午,浙江温州的吴女士带小女孩到一小区游乐场玩耍,将吃剩的香蕉皮随手扔在人行道边的小草丛上,香蕉皮弹回落在人行道边上。
之后,住在这个小区的王大伯不小心踩上香蕉皮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花费医疗费31639元、辅助器具797元。
王大伯年过八旬,查看小区公共视频后,起诉至温州龙湾法院,向扔香蕉皮的吴女士索赔相关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乱扔香蕉皮属于有损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同时存在危害不特定公众身体健康而放任为之,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且其行为与造成原告的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理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吴女士承担原告损失60%的过错责任,共赔偿19461元。
一审判决后,吴女士不服判决结果,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作为公民,不随手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这不仅是我们维护环境干净整洁的责任,也是我们文明的体现。虽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不文明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否定结果,仅仅属于道德谴责范围,但若因不文明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那么该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吴女士未能遵守有关不随手扔垃圾的文明要求,随意丢弃香蕉皮,忽视了由此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从而导致王大爷滑倒受伤,因此,作为行为人的吴女士承担了近2万元赔偿责任,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
网友直言:“这次长记性了!”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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