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案件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案件审理中,需要二次鉴定的时候车子却“没了”……
泰兴法院在审理中依据原告的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但保险公司对鉴定报告不予认可。法院经审查发现,鉴定过程确实存在瑕疵可能影响鉴定结论,有必要将车辆重新拆解,再次启动鉴定程序。
经过法官释法,李某得知不同意二次鉴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后,才支支吾吾说出了真相:“车辆发生事故损坏严重,我本人也在事故中受伤不轻。车子虽然修好了,可我总感觉这个车不吉利。在收到鉴定报告之后,我就托人把车子赶紧卖掉,去去霉运,没想到还要二次鉴定……”
李某一下子哭丧了脸:“难道这修车的几万块钱,没办法理赔了……”
随后,法官再次组织李某与保险公司进行调解,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面对法官提供的详实的调查记录,保险公司和李某最确认了损失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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