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伸手碰阳光 于 2022-2-18 10:00 编辑
日前有媒体报道,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不仅如此,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消息一出引起不少人的热议。
网传的部分关于个人收款码的内容,的确来源于3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而针对4年数据被追查、补税等说法,支付宝和微信方面称是谣言。
事实上,人行的这个《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该《通知》非禁止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
《通知》明确,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要求有效区分两者使用场景和用途,并对个人收款码的使用进行规范,并非“一刀切”禁止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商户收款码经营收款未受影响。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通知》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个人收款码变为商户收款码后,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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