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纪委监委对泰兴市第二粮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俶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俶如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个人费用在单位账上报支;违反群众纪律,克扣群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出借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蒋俶如身为党员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兴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俶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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