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
“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
使用“生鲜灯”的典型案例
现予以公布
黄桥镇溪桥集贸市场内何某、吕某、翁某和钱某四家肉摊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2024年7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黄桥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黄桥镇溪桥集贸市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何某、吕某、翁某和钱某四家肉摊在违规使用有红色光源的“生鲜灯”。
2024年7月11日,经复查,当事人已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
宣堡镇建工路的某购物广场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2024年7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宣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购物广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鲜肉区域使用的照明灯为紫色光源,在该灯光照射下,柜台上的鲜肉颜色更加鲜艳,关闭“生鲜灯”后,鲜肉颜色明显淡化。
2024年7月12日,经复查,该经营单位已经将原紫色光源的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的日光灯。
蒋华农贸市场某鲜肉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2024年7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蒋华农贸市场内的某鲜肉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鲜肉区在违规使用有红色光源的“生鲜灯”,在该灯光照射下,柜台上的鲜肉颜色更加鲜红。
2024年7月10日,经复查,当事人已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
宣堡银杏市场的某生鲜摊贩使用带红色灯罩的照明设施,通过反射,改变光源颜色,间接对鲜肉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
2024年7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宣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银杏市场的某生鲜摊贩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摊贩使用带红色灯罩的照明设施,在该灯光照射下,柜台上的鲜肉颜色更加鲜艳。
2024年7月12日,经复查,当事人已经将红色灯罩摘除,更换为普通的日光灯。
宁泰园市场周边某猪肉店、某牛肉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2024年7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泰园市场周边的某猪肉店、某牛肉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鲜肉区在违规使用有红色光源的“生鲜灯”,在该灯光照射下,柜台上的鲜肉颜色更加鲜红,关闭“生鲜灯”后,鲜肉颜色明显淡化。
2024年7月1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拆除“生鲜灯”。
南新农贸市场旁某鲜肉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2024年7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新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鲜肉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鲜肉区在违规使用有红色光源的“生鲜灯”,在该灯光照射下,柜台上的鲜肉颜色更加鲜红,关闭“生鲜灯”后,鲜肉颜色明显淡化。
2024年7月11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拆除“生鲜灯”。
姚王街道胡曲线的某鲜肉店,设置室外肉摊,使用红色遮阳棚,影响消费者对肉品颜色的感官判断
2024年7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河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胡曲线的某鲜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摊贩使用红色遮阳棚,影响消费者对肉品颜色的感官判断。
2024年7月8日,经复查,当事人已经将照明设施上的红色遮阳棚拆除。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
商家使用“生鲜灯”等
违法违规现象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