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兴市困难职工申报工作
已经启动!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
申请按照什么流程?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下面这些干货,请收好!
申报对象
1、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临时下岗失业人员;
3、长期居住在城市、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且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4、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满足泰兴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30元/月)的职工家庭。
包括:①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②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③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伤残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660元/月)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2490元/月)。
包括: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②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③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来源:泰兴市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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